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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母校的春天》连载:第十二章 官司尽赢 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2020-02-26 17:11 郑玉玲 

    我到中医学院任职后,面对的不仅仅是一个庞大的“烂尾楼”工程和濒
临断裂的资金链,还要面对新校区建设遗留的大量难题,其中有 7 场官司、8
场纠纷,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此,学校聘请两位律师帮助进行法律
咨询、双方调解和司法诉讼。直到 2014 年 10 月 26 日最后一场官司结束,我
们成功化解了纠纷,赢得了所有官司,为学校挽回损失 2.57 亿元。最为重要
的是,打出了学校的自信和尊严,这是用金钱无法换来的。15 场纠纷和官司
中最大的一场是和教学实验大楼施工方引发的仲裁庭审。其由来、经过和结
果已在第六章、第七章做了详细介绍,这里只讲述其它 14 场纠纷和官司的情况。

食堂官司 挽回损失上千万
    2008 年 7 月,为了能使新生按时报到,我在新校区连续召开现场会,在
安排布置新生入校吃、住、行问题时发现,新校区第一食堂虽然已经建好,
而三层楼房仅能使用第一层,其他楼层都被施工方用铁锁链锁着,还唆使民
工把着门不让学校任何人进入。新生入校需要尽快安装厨具,增加就餐面积。
但是后勤集团王海亮经理告诉我,学校后勤的人员无法进入施工。经过详细
了解才知道:施工方以学校前期拖欠工程款,他们曾给予垫支,因学校付不
起钱为由,向学校索赔 900 万元。不付钱不让使用。经了解,这家施工公司
是安徽过来的,为此我和付强副院长约见施工方经理,当面和他商谈,请他
从大局出发,不能影响学生报到吃饭,那次见面之后,有了一些效果,施工
方白天打开门让学校进去施工,晚上仍把门锁上。
究竟学校和施工方有什么纠结?我安排付强副院长、解建新主任详细了
解这个事情的原因。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发现问题比预想的复杂:当初学
校和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严重背离招投标文件;认质认价建筑材料价格明
显高于市场价;学校和施工方签订的合同工期是 2005 年底竣工,但食堂和 9
号学生宿舍两项工程都是在 2006 底结束的,超出工期 300 多天,这项工程一
直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双方的纠纷早在 2007 年 9 月就已经出现,
但迟迟没有解决,拖延至今。
    工程建设没有按时竣工,部分建筑材料又明显高于当时市场价,施工合

感到非常奇怪,便带领付强副院长、解建新主任、孟宪峰书记等和施工方经
理多次谈判,让对方先交出食堂所有楼层的钥匙,学校必须使用,不能耽误
2008 级新生吃饭,同时也明确告诉施工方,存在的纠纷一定会得到解决。经
过做艰苦的工作,施工方勉强让学校使用了食堂。
经过多次和对方接触、谈判,了解前期情况,我们已经知道这项工程出
现的问题,解决起来会很棘手。我和付强副院长、解建新主任商量,于 2009
年 4 月 21 日、2009 年 6 月 3 日两次委托解建新主任、孟宪峰书记、陈红处
长、雷天锋副主任、张莹科长,同时还邀请了郑州大学杨志宏造价师、朱芳
振工程师一起,约见施工方项目李总经理、杨部长和王经理,协商所承担的
工程尽快配合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对双方争议的问题,如合同与投标
文件矛盾如何解决、人工费调整范围、索赔问题等进行谈判,双方争论十分
激烈,两次谈判均无果而终。
    2009 年 6 月 27 日,我再次召集付强副院长,解建新主任、审计处处长陈
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杨世民、新校区建设办书记孟宪峰、副主任方
绍才、科长刘云超、张莹等同志,召开“学校与新校区第一食堂、9 号楼学
生宿舍施工方问题协调会”,认真梳理了双方争议的各个焦点,查找相关资料,
找出法律依据,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2009 年 8 月 19 日,解建新和陈红、方绍才、雷天锋、刘云超、郑州大
学杨志宏造价师与学校第一食堂施工方再次进行协商谈判,双方陈述了各自
主张,接着就“工程验收及尾工”、“工程结算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会议
快结束时,施工方提出让学校先支付 100 万元再协商其它问题的无理要求,
解建新主任断然驳回,并提出双方立即开始进行工程结算。
    2009 年 9 月 14 日,学校突然接到银行通知,安徽一个行业法院冻结了
河南中医学院 1000 万元账户资金(刚收的 2009 年新生学费),理由是:

安徽这家施工单位分包的劳务队,起诉拖欠民工工资。其真正原因是施工方授意
民工把河南中医学院作为第二被告,法院没有进一步调查,就武断地冻结了
学校的上千万资金。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又一次让我感觉到施工方的不讲理
和后台的强大。接到银行通知后,我立即和纪委书记许志宇、副院长付强及
解建新、孟宪峰、方绍才、雷天锋等同志一起研究应急对策:
(一)立即派人前往安徽当地法院,与法院院长交涉沟通,发出反诉讼,
对他们擅自冻结我校资金账户提出抗辩。
(二)启动针对施工方的司法程序。
(三)委托郑州大学法学院靳建丽教授为代理律师。
会后安排专人到安徽谈判,同时我和付强副院长商量,学校也要采取特
殊措施了。
    2009 年 9 月 18 日,我和付强副院长、孟宪峰、解建新到中国最高人民
检察院找有关领导反映情况,陈述对方法院违规冻结我校资金的问题,最高
人民检察院的有关领导认真听取了情况后,安排调解河南中医学院与施工方
的纠纷。
    2009 年 9 月 25 日,我和付强副院长、解建新主任、孟宪峰书记再次到
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约见给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第一食堂施工的总经
理。要求他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地处理纠纷。对方表示同意回到谈判桌前。
学校和施工方又经过五轮谈判,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
2009 年 11 月 8 日,学校赴安徽谈判小组付强副院长、解建新主任、张
小平处长、孟宪峰书记,学校聘请律师栗魁从安徽顺利返回郑州。至此,与
新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和 9 号楼施工方的官司彻底结束,为学校挽回直接经济

损失 1500 万元。

(作者系河南中医药大学原校长、教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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