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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官司尽赢 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2019-12-10 17:08 郑玉玲  关工委秘书处

 编辑:河南中医药大学今天的辉煌,来之于以往和现在领导、教职工的努力奋斗。

学校的的发展,有顺利的喜悦,有困难的烦恼,原校长郑裕玲同志撰写的《为了母校

的明天》,用纪实的方法描写了学校发展中的坎坎坷坷,本期连载的为此书的第

十二章。
    我到中医学院任职后,面对的不仅仅是一个庞大的“烂尾楼”工程和濒
临断裂的资金链,还要面对新校区建设遗留的大量难题,其中有 7 场官司、8
场纠纷,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此,学校聘请两位律师帮助进行法律
咨询、双方调解和司法诉讼。直到 2014 年 10 月 26 日最后一场官司结束,我
们成功化解了纠纷,赢得了所有官司,为学校挽回损失 2.57 亿元。最为重要
的是,打出了学校的自信和尊严,这是用金钱无法换来的。15 场纠纷和官司
中最大的一场是和教学实验大楼施工方引发的仲裁庭审。其由来、经过和结
果已在第六章、第七章做了详细介绍,这里只讲述其它 14 场纠纷和官司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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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官司 挽回损失上千万
    2008 年 7 月,为了能使新生按时报到,我在新校区连续召开现场会,在
安排布置新生入校吃、住、行问题时发现,新校区第一食堂虽然已经建好,
而三层楼房仅能使用第一层,其他楼层都被施工方用铁锁链锁着,还唆使民
工把着门不让学校任何人进入。新生入校需要尽快安装厨具,增加就餐面积。
但是后勤集团王海亮经理告诉我,学校后勤的人员无法进入施工。经过详细
了解才知道:施工方以学校前期拖欠工程款,他们曾给予垫支,因学校付不
起钱为由,向学校索赔 900 万元。不付钱不让使用。经了解,这家施工公司
是安徽过来的,为此我和付强副院长约见施工方经理,当面和他商谈,请他
从大局出发,不能影响学生报到吃饭,那次见面之后,有了一些效果,施工
方白天打开门让学校进去施工,晚上仍把门锁上。
    究竟学校和施工方有什么纠结?我安排付强副院长、解建新主任详细了
解这个事情的原因。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发现问题比预想的复杂:当初学
校和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严重背离招投标文件;认质认价建筑材料价格明
显高于市场价;学校和施工方签订的合同工期是 2005 年底竣工,但食堂和 9
号学生宿舍两项工程都是在 2006 底结束的,超出工期 300 多天,这项工程一
直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双方的纠纷早在 2007 年 9 月就已经出现,
但迟迟没有解决,拖延至今。
    工程建设没有按时竣工,部分建筑材料又明显高于当时市场价,施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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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又有问题,施工方为什么反而气势汹汹对学校提出索赔等无理要求呢?我
感到非常奇怪,便带领付强副院长、解建新主任、孟宪峰书记等和施工方经
理多次谈判,让对方先交出食堂所有楼层的钥匙,学校必须使用,不能耽误
2008 级新生吃饭,同时也明确告诉施工方,存在的纠纷一定会得到解决。经
过做艰苦的工作,施工方勉强让学校使用了食堂。
    经过多次和对方接触、谈判,了解前期情况,我们已经知道这项工程出
现的问题,解决起来会很棘手。我和付强副院长、解建新主任商量,于 2009
年 4 月 21 日、2009 年 6 月 3 日两次委托解建新主任、孟宪峰书记、陈红处
长、雷天锋副主任、张莹科长,同时还邀请了郑州大学杨志宏造价师、朱芳
振工程师一起,约见施工方项目李总经理、杨部长和王经理,协商所承担的
工程尽快配合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对双方争议的问题,如合同与投标
文件矛盾如何解决、人工费调整范围、索赔问题等进行谈判,双方争论十分
激烈,两次谈判均无果而终。
    2009 年 6 月 27 日,我再次召集付强副院长,解建新主任、审计处处长陈
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杨世民、新校区建设办书记孟宪峰、副主任方
绍才、科长刘云超、张莹等同志,召开“学校与新校区第一食堂、9 号楼学
生宿舍施工方问题协调会”,认真梳理了双方争议的各个焦点,查找相关资料,
找出法律依据,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2009 年 8 月 19 日,解建新和陈红、方绍才、雷天锋、刘云超、郑州大
学杨志宏造价师与学校第一食堂施工方再次进行协商谈判,双方陈述了各自
主张,接着就“工程验收及尾工”、“工程结算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会议
快结束时,施工方提出让学校先支付 100 万元再协商其它问题的无理要求,
解建新主任断然驳回,并提出双方立即开始进行工程结算。
    2009 年 9 月 14 日,学校突然接到银行通知,安徽一个行业法院冻结了
河南中医学院 1000 万元账户资金(刚收的 2009 年新生学费),理由是: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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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施工单位分包的劳务队,起诉拖欠民工工资。其真正原因是施工方授意
民工把河南中医学院作为第二被告,法院没有进一步调查,就武断地冻结了
学校的上千万资金。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又一次让我感觉到施工方的不讲理
和后台的强大。接到银行通知后,我立即和纪委书记许志宇、副院长付强及
解建新、孟宪峰、方绍才、雷天锋等同志一起研究应急对策:
(一)立即派人前往安徽当地法院,与法院院长交涉沟通,发出反诉讼,
对他们擅自冻结我校资金账户提出抗辩。
(二)启动针对施工方的司法程序。
(三)委托郑州大学法学院靳建丽教授为代理律师。
    会后安排专人到安徽谈判,同时我和付强副院长商量,学校也要采取特
殊措施了。
    2009 年 9 月 18 日,我和付强副院长、孟宪峰、解建新到中国最高人民
检察院找有关领导反映情况,陈述对方法院违规冻结我校资金的问题,最高
人民检察院的有关领导认真听取了情况后,安排调解河南中医学院与施工方
的纠纷。
    2009 年 9 月 25 日,我和付强副院长、解建新主任、孟宪峰书记再次到
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约见给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第一食堂施工的总经
理。要求他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地处理纠纷。对方表示同意回到谈判桌前。
学校和施工方又经过五轮谈判,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
2009 年 11 月 8 日,学校赴安徽谈判小组付强副院长、解建新主任、张
小平处长、孟宪峰书记,学校聘请律师栗魁从安徽顺利返回郑州。至此,与
新校区学生第一食堂和 9 号楼施工方的官司彻底结束,为学校挽回直接经济
损失 1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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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纠纷 谈判胜算重安装
    先介绍一下新校区电梯问题的来龙去脉吧。2005 年 11 月份,河南一家
公司中标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需要安装的 12 部电梯项目,其中第一学生食堂
(杏苑餐厅)2 部,1 部是客梯,1 部是货梯;教学实验大楼 10 部,其中 A
区 6 部,B 区 4 部。招标的电梯品牌是“中国天津奥的斯”无机房电梯,中
标金额 507.9 万元。根据新校区建设进度和工程进展情况,2006 年 7 月 24
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内容:“首批安装生产 4 部,其中学生食堂 2
部,教学实验大楼 2 部,学校分三次支付 4 部电梯的设备款 155.1 万元,厂
家保证生产、安装在 90 天内完成。”
    2008 年 7 月 24 日,我在新校区连续召开现场会,在讨论教学实验大楼
诸多遗留问题时,发现 4 部电梯的钱已经付出去了,但只安装了学校第一食
堂的两部电梯,另外两部电梯没有安装。这两部电梯在哪里?参加现场会的
人大部分不知道情况,少数知道情况的人吞吞吐吐,不愿说出实情。经反复
追问,才了解到教学实验大楼原计划安装 A 区的两部电梯,曾经在 2006 年
10 月底运到新校区。但那时教学实验大楼建设已经出现问题,无处安装,运
来的电梯就扔在了大楼的地下室,也没有人验收和管理,很多部件已经丢失
了。了解这个情况后,大家都很生气,但又很无奈。
    我感到这又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就和付强副院长商量,先安排新校区建
设办公室给当年中标公司发函,邀请对方为此事进行洽商,同时请学校聘请
的律师介入协调此事。2008 年 8 月 26 日,对方来函申明了他们的意见:“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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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公司依据合同将电梯运至工地,货到现场,大楼施工单位不允许我公司
进场,校方和监理方对我公司反映的问题也不予理睬,电梯工程联系函没人
接收,我们公司在无奈的情况下,把电梯卸在了工地上。三个月后,经奥的
斯电梯郑州分公司和我公司高层领导研究,考虑到工地的恶劣环境及电梯使
用寿命,我们到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电梯包装箱破损,清点发现部分电梯零
部件丢失。为此,要求学校支付 40 万元的设备款,所丢失的零部件约 19 万
元,必须有个说法,并要求学校配合解决安装中一些具体问题,否则不再进
施工现场。”
    接到对方的来函后,解建新主任在律师参与协调下,认真研究方案,和
对方多次协商,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教学实验大楼西部(A 区)两部电梯
终于进行了安装。至此,2006 年 7 月补充协议的四部电梯算是到位了。但 2005
年 11 月原合同签的是 12 部电梯,还有 8 部电梯没有安装,虽然这 8 部电梯
没有付款,但当时招标价格是确定过的。我们经反复讨论这个事情,形成一
致意见,对当初定这 8 部电梯的价格是否合理,进行认真调研和核对。
付强副院长安排解建新主任、雷天锋副主任认真分析了当年招投标文件、
双方签订的合同书、补充合同等相关资料,进一步弄清了问题存在的原因。
同时为了掌握处理这项工作的主动权,解建新、雷天锋首先在郑州对同品牌
同配置的电梯进行走访调查。其后对不同品牌相同配置的电梯进行了解。经
过一个月的走访,基本摸清了该类型电梯在郑州市场上的价格。在此工作基
础上,他们俩又以设备采购人的身份,先后到经营奥的斯电梯的西子奥的斯、
奥的斯郑州分公司、天津奥的斯分公司等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巧妙地了解到
相关电梯的价格。这次认真翔实的调研为解决后 8 部电梯问题提供了依据。
从 2009 年初到 2011 年 5 月份,在律师的参与下,学校与这家公司进行
了 16 场艰苦谈判,终于在 2011 年 5 月 11 日双方形成了“解决河南中医学院
新校区电梯问题会议纪要,”对解决存在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关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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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实验大楼后 8 部电梯的价格在纪要中约定:“乙方重新提出电梯配置方案
2-3 个,同时提出相应技术参数供甲方选择,甲方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各台
电梯价格。”这家公司依据纪要约定于 2009 年 5 月 23 日向我方报送了电梯的
配置方案及参考价格。新校区建设办依据该配置方案,进行了广泛的、多渠
道的询价。2011 年 6 月 13 日下午,解建新、雷天锋再次约谈这家公司李总
经理,双方就教学实验楼后 8 部电梯的价格进行了协商。通过协商,德生实
业公司同意降低 24 万元,即由电梯的原合同价 352.8 万元降为 328.8 万元。
至此,学校新校区电梯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取得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效
果:第一,解决了搁置长达五年的疑难问题;第二,由这家公司承担在停工
期间丢失的配件损失 19 万元;第三,在学校不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恢复施
工,负责完成学生食堂和教学实验楼的电梯;第四,以后安装的电梯在原合
同价的基础上降价 24 万元,降低了工程安装造价。
    这场纠纷在解建新和雷天锋及新校区建设办同志的共同努力下,顺利结
束,为学校共节约了 4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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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监理 我方胜诉免损失
    2004 年学校在启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控制工
程投资,在建设初期就采取了既招标投资监理又招标工程监理的双监理制度。
这在一般工程建设中是不多见的,采取双监理模式主要是弥补学校缺乏建筑
工程技术人员的缺陷。这两个监理公司的责任是帮助甲方对乙方进行投资、
质量、工期、安全及合同,信息管理。如果这两个监理尽到责任,建设不应
该出任何问题,应该说当初的思路和方法都是对的。但是,由于方方面面的
原因,这两个本应为学校把关的监理公司最后都倒向了乙方。他们和施工方
沆瀣一气,共同对付学校,致使学校在建设投资和工程方面出现了失控。最
后造成了一场官司、一场纠纷,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先说一下与投资监理公司的官司。我到学校后,为了尽快解决教学实验
大楼的遗留问题,促使复工,请了省内建筑方面的专家到学校会诊把脉,又
请了郑州大学四位建筑方面的内行高手,帮助学校梳理清查建设方面的材料。
专家很快就发现,在教学实验大楼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大量不合理的洽商纪
要、工程变更等内容,学校对大楼的投资失去了控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
问题? 投资监理为什么没有把关?经认真了解才知道,学校曾于 2004 年 3
月招标投资监理公司,深圳市一家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标,并和学校签订了
《投资监理合同》,合同价为 188. 1 万元。2007 年 4 月,双方又签订了《河
南中医学院新校区投资监理补充协议》,酬金按每月 5 万元支付。
    然而,这家公司利用学校缺乏建筑工程专业人员和管理方面的漏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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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合同,而是与施工方一起算计学校。他们对教学实验大楼工程的建
筑材料价格虚高,致使投资失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更有甚者,2009 年 6
月 20 日,这家公司以酬金没有及时支付为由,停止了工作。学校多次给对方
发函协商,却毫无结果,最终不得不向这家公司下达了终止合同通知。
随后,解建新主任、雷天锋副主任和学校聘请律师沈雷,与投资监理方
就存在问题进行了 8 次谈判。但对方态度强硬,不予配合,我校只好诉诸法
院。于 2009 年 12 月份,对这家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因投资监理工作失职
给学校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2010 年 3 月,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解建新主
任、雷天锋副主任代表学校出庭,法律顾问沈雷到庭为我校进行辩护。经法
院调解,这家投资监理有限公司不再向我校索要监理费,并移交全部资料。
以后这家投资监理公司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我方据理力争,对方败诉,为我
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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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激烈争辩获主动
    2004 年 10 月,经过招标,学校与郑州一家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河
南中医学院新校区教学楼工程监理合同》,由这家监理公司负责大楼的施工监
理工作。2005 年,学校又和对方签订了道路管网施工监理合同。同时,这家
监理公司还负责学校新校区的绿化、零星工程的监理工作。也就是说,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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